法制变革:18401949中国著名法律人物思想要义

  • 法制变革:18401949中国著名法律人物思想要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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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产品名称:法制变革-1840-1949中国著名法律人物思想要义
  • 是否是套装:否
  • 书名:法制变革-1840-1949中国著名法律人物思想要义
  • 定价:30.00元
  • 出版社名称:法律出版社
  • 出版时间:2017-12-1
  • 作者:无
  • 书名:法制变革-1840-1949中国著名法律人物思想要义

《法制变革:1840-1949中国**法律人物思想要义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汉魏晋唐法律制度及思想,晚清法律思想、民国立宪时期的法律思想。其中作者浓墨重彩地表述了晚清魏源、曾国藩、张之洞、严复、康有为的法律思想,民国时期则主要介绍孙中山、章太炎、王宠惠、杨兆龙、吴经熊等人的法律思想。文章布局以明晰的板块为主,易读易看。

目录

一、幸与不幸:不知有汉,无论魏晋

二、晚清变法时代的法律思想

(一)师夷长技以制夷:魏源

1.天下**极不变之法

2.圣人在上,礼乐化民

3.法令,治之具也,而非所以治也

4.众可可之,众否否之

(二)以礼自治,以礼治人:曾国藩

1.修齐治片一秉于礼

2.壹意残忍,振之以猛

3.心诚公明,勿任爱憎

4.遵时限,清讼累

(三)中学为体,西学为用:张之洞

1.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

2.修定实业法律

3.改革狱警弊政

4.非得深谙中外法律之才不可

(四)自由为体,民主为用:严复

1.自由为体,民主为用

2.事方更始,法典为要

3.法应为民而立

4.采行西法,实行法治

(五)立宪、复辟、大同:康有为

1.非变通旧法,无以为治

2.定立宪为国体

3.大同理想 

(六)无宪法不足为国:梁启超

1.法治为救时**之主义

2.法治必以立宪政体盾其后

(七)冲决网罗:谭嗣同

1. 仁以通为第一义

2.冲决网罗

3.尽学西法

(八)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:沈家本

1.会通中西

2.模仿列强

3.法制与仁政、人道

4.法与法学教育

(九)不变者道,而不能不变者法也:劳乃宣

1.变法要随俗

2.变法不变礼

三、民国立宪时期的法律思想

(一)三民主义,五权宪法:孙中山

1.数千年专制之秕政,变本加厉

2.使最宜之治法适用于吾群

3.良好的宪法,真正的共和

4.法官独立审判,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

5.护民权,革陋习

(二)四权分立,直接民主:章太炎

1.法律的产生、本质和效用

2.反对半殖民地的司法制度

3.推崇司法独立

4.主张法治

5.设计宪政

(三)民主共和,责任内阁:宋教仁

1.现政府之所谓立宪,伪也

2.起于民权之立宪政体,则国事所必至者

3.共和政治,国民人人皆应尽责任

(四)厉行法治,以德辅法:居正

1.非厉行法治,不足以建设国家

2.司法党化

3.宪法乃立天下之大本

4.以德辅法

(五)宪法者,立国之本也:王宠惠

1.宪法者,不祥之物也

2.刚性乎,柔性乎

3.宪法里有什么

4.司法的力量

(六)司法为亲民之政:杨兆龙

1.法治是什么

2.法治与人治

3.宪政是活宪法运动

4.理想主义还是唯实主义

(七)超越东西泛吴经熊

1.政治权利观

2.自由权利

3.权利与义务

4.司法权的内在要求

(八)自由之思想,平等之人权:张君劢

1.自由的价值

2.第三种政治

3.人权为宪政基本

(九)民治为体,宪政为用:萧公权

1.宪政者,法治也

2.法治与均权

3.什么是自由

4.宪政与妥协

(十)比较宪法:王世杰

1.监于先王成宪

2.宪法的分类

3.什么竖家

4.个人权利和义务

(十一)文豪眼中的理想国:胡适

1.个人与社会

2.“好政府主义”的宪政观

3.自由主义的法治精神

4.人权保障

四、三千年变局与千年往复

后记

《法治中国悦读丛书》后记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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